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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与猫》 ——多丽丝·莱辛(英)

她叫赫蒂,是与二十世纪同时诞生的。七十岁那年,她因营养不良冻饿而死。她曾独自生活了很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严冬,她丈夫得肺炎病逝,从此她就一直独居。她丈夫死时不过中年,现在她的四个子女都已是中年人了,就连他们的孩子也长大成人。这几个子女中,只有一个女儿给她寄圣诞卡,此外,她在他们眼里并不存在。因为他们都是些体面的人,有家有业,有好工作,有汽车。而赫蒂不是个体面人,他们总算是提起她的时候,就说她有几分古怪。 当她的丈夫弗雷德•彭尼法瑟还活着、孩子们还小的时候,他们全家很不舒服地挤在伦敦当局盖的一座便宜公寓里,那地方就像港湾一样,人群潮水般地涌进涌出:他们住的地方与尤斯顿、圣潘克拉斯和金斯克劳斯几个大火车站相距不到半英里,这是那个地区第一批公寓楼,冰冷、灰暗、丑陋地耸立在一大片花园和小屋中间。这些小屋不久就会被拆除,好在那儿盖更多的灰色高楼。彭尼法瑟是好房客,按时交房租,不欠债。他是个建筑工人,很“稳重”,而且为此感到自豪。那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赫蒂将来会表现不正常,她只不过常常溜到火车站机车进出的月台去待上个把钟头。她说她喜欢那里的气氛,爱看人们来来往往,“往返于伦敦和那些陌生的地方之间”。她指的是苏格兰、爱尔兰和英国北部。对于她来说,到那些喧闹,充满烟尘和乱哄哄人群的地方去,就是一服麻醉剂,和别人爱喝酒、爱赌博一样。她丈夫逗她,管她叫吉卜赛人。其实她还真有吉卜赛血统,因为她母亲是吉卜赛人,但她决意离开自己的民族,嫁给了一个定居在房子里的男人。弗雷德•彭尼法瑟喜欢妻子与自己所熟悉的那类女人不同,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才和她结婚的。但是她的儿女们却生怕她的吉卜赛血统会以比老往火车站跑还要糟糕的方式表现出来。她是个身材高大,长满黑亮头发的女人,皮肤一晒就黑,黑色的眼睛烈性十足。她爱穿色彩鲜艳的衣服,脾气火暴,来得快也去得快。她在年轻时很引人注目,高傲而漂亮。由于这一切,她便不可避免地被附近几条街上的人称为“那个吉卜赛女人”。她要是听见了,就会大声回答说,这损害不了她的一根毫毛。 在她丈夫去世,儿女们陆续结婚离家以后,市政当局便让她搬到同一公寓里的一个小套间去住。她在当地一家店铺里找到了一份卖食品的差事,但不久就感到厌烦了。对于一个独自生活的中年妇女来说,当她已经度过了一生中忙碌而负有责任的时期之后,似乎还有一些传统的消遣方式。喝酒、赌博,再找个丈夫,搞一两件令人惆怅的风流韵事,如此而且。有个阶段,赫蒂像有癖好似的把这些都试了个遍,可又都厌倦了。她一面继续当售货员挣一份微薄的工资,一面开始买卖旧衣服。她并没有自己的店铺,而是到各家各户去收买或乞讨;旧衣服,再卖给衣摊和旧货店。她非常喜欢干这行当,简直入了迷。她放弃了体面的职业,把对火车和旅行者的热爱也抛到脑后。她房间里总是堆满了鲜艳的旧衣裳,一件样子惹她喜欢而舍不得卖掉的连衣裙啦,一条条串珠形的花边啦,旧皮毛啦,刺绣品和饰带啦等等。公寓里也住着串街的商贩,但赫蒂做买卖的方式使她失去了朋友。二三十年的老邻居都说她神经有点不正常了,再也不愿意理睬她。但是她毫不在意,她太开心了,她特别喜欢推着她那辆旧儿童车,里而塞满了她买来的或是要卖的东西,走街串巷。她喜欢那漫无边际的闲扯,喜欢讨价还价,以及从住户们手里骗出东西来。邻居们所反感的正是这最后一点,她自己当然也很清楚。事情虽小,但影响恶劣。这是乞讨,体面人不会去乞讨。她已不再是个体面人了。 窄小的公寓房间十分冷清,因此她很少待在那里,尽可能到热闹的街上去。不过她终究还得回家,因此,当有一天她看见一只没家的小猫在一个肮脏的角落里发抖时,就把它抱回家中。她住在六楼。当小猫慢慢长大成为一只强壮的公猫时,便在楼梯、电梯和几十套住房之间自由活动,仿佛大楼就是座城市。当局对爱畜并不积极取缔,只是说禁止饲养,实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从有了这猫,赫蒂和邻居的来往也多了,因为这畜生总和住在院里对面那幢楼的人交朋友,或者有时一连几夜不回家,弄得赫蒂只好到处敲门去找它。有时候它被踢得一瘸一拐的,或是和别的猫打了架流着血回到家里。赫蒂便和踢猫的人或它敌手的主人大吵大闹。她还和爱猫的人交流养猫经,并且得经常不断地给她可怜的蒂贝包扎伤口,护理它。没有多久,这只猫就成了长满跳蚤,伤痕累累的战将,一只耳朵给撕豁了口,身上的毛也乱蓬蓬的。它是只杂色猫,黄色的眼睛很小,比起那些毛色柔和、体态优美的良种猫来,蒂贝可以说是等而下之了。但是它很有自立精神,当它吃腻了罐头猫食或赫蒂喂它的面包和袋装肉汁的时候,便自己去捉鸽子吃。赫蒂感到寂寞的时候就把它抓起来抱在胸口,而它就满足地呜呜叫着,偎依着她。不过她感到寂寞的时候越来越少了。赫蒂一旦明白了她的子女们不希望和她来往,因为她这个卖破旧衣裳的老太婆使他们感到难堪,她便接受了这个现实。只有在像圣诞节这样的时候,才会在她心中涌起含着强烈幽默的辛酸。她对着猫唱歌,或者边唱边诉说:“你这个讨人嫌的老畜生,你这只老脏猫,谁也不要你,是吧,蒂贝,谁也不要你。你只不过是只没主的野猫,一只偷嘴的老猫,嗨,蒂贝,蒂贝,蒂贝。” 楼里面到处都是猫,甚至还有两只狗。它们在灰色的水泥走廊里追过来打过去,有时还有狗屎猫屎,总得有人来收拾。不过,有时因为邻里间打架结仇,也会一连好几天留在那儿没人管。大家怨声载道,市政当局终于派了个官员来,说要坚决执行有关饲养动物的规定,赫蒂也和别人一样得把猫杀掉。这件事正处在她不走运的时候,她得了流行感冒,没法子去挣钱,连出门去领养老金都困难,结果欠了债。她还拖欠了许多房租,她租了一台电视机可又不付租金,引得出租电视机的代理人几次上门。邻居们纷纷扬扬地说赫蒂“成了野人”,因为她那只猫叼着捉来的一只鸽子上楼梯穿过过道往家跑,鸽子一路掉毛滴血;而一个女人去找赫蒂抱怨这事,却看见她正在褪鸽毛要炖鸽子。她从来都是把蒂贝捉来的鸽子炖熟后和蒂贝分享的。 “你真脏,”她把炖鸽子放在猫食盘里凉着,对蒂贝说,“你这老脏货,吃那只老脏鸽子。你是什么,一只野猫吗?体面的猫是不吃脏鸟儿的,只有那帮老吉卜赛人才吃野鸟。” 有天晚上,她求一位有汽车的邻居帮忙,把自己、电视机、猫、大包小包的衣服和儿童车放进了汽车里。汽车穿过伦敦把她送到一条街上的一间房子里,这是等着拆建的贫民窟。那位邻居开车又跑了一趟,把她的床和床垫捆在车顶上,还装上了她的五屉柜、一只旧箱子和几只平底锅给运了过来。就这样,她离开了住了三十年,几乎占去她生命一半时间的那条街。 她又一次在一间屋子里安下了家。她不敢走近“他们”去恢复她领养老金的权利和她的身份,因为她欠着房租,还因为那台不属于她的电视机。她又开始做起买卖来,那个小房间很快就像她以前住的那间一样,摊满了五颜六色的不同质地的衣物、花边和装饰衣服的金属小圆片。她在仅有的一只煤气灶上做饭,在洗涤槽里刷洗。要用热水只有用平底锅煮。在这所已被当局宣布不宜居住的房子里,住着几个老太婆和一个有五个孩子的家庭。 她住在一楼后面的一个房间里,窗外是一个荒弃了的花园。女主人如此称心居住的这所房子周围有片一英里范围的猎场,她的猫在这里也挺逍遥快乐。一条运河在不远处流过,在肮脏的城市废水河中有许多小岛,猫可以跳到一只只停泊的船上,最后到达小岛上,那儿有老鼠和小鸟。街边人行道上满是肥肥的伦敦鸽子。蒂贝是个好猎手,不久就在当地的猫群中称起雄来,而且地位稳固,不必经常为此大打出手。它是头健壮的公猫,当了许多窝小猫的父亲。 赫蒂和猫在这个地方过了五年幸福的日子。她的买卖不错。因为附近住着有钱人,他们扔掉穷人需要廉价购买的衣服。她不寂寞,因为她和顶层那个和她一样同子女没有来往的寡妇成了常爱拌嘴却又彼此感到满足的朋友。赫蒂对那五个小孩很凶,抱怨他们大吵,把房子弄得又脏又乱,还对他们的母亲说“为他们费尽心血真是太傻了,因为他们并不领情”。说完却又塞给他们点钱和糖果。即使没有养老金,她也过得不错。她把电视机卖了,约楼上的朋友一起到海边去享受了几次一日游,还买了台小收音机。她从来不读书不看杂志。实情是她既不识字也不会写字,或者说只是勉强认得几个字,看书写字在她决不是件乐事。她的猫是个无本万利的东西,它自己找食吃,还不断叼来鸽子给她煮着吃,只要求给它牛奶喝作为报答。 “贪嘴的蒂贝,你这贪嘴的家伙,别以为我不知道,啊,我知道,那些老鸽子早晚会让你吃出病来的,我总在告诉你,不是吗?” 终于,当局开始对这条街上的房子进行翻修了,不再是清一色的一长条丢脸的贫民窟,中产阶级的人开始在这里购买房子了。这一方面意味着可以买到或者说可以讨到更多的暖和的好衣服,因为她仍然无法抗拒只要动动她那悲悲切切的如簧巧舌和仍然好看发亮的眼睛就可以白白得到东西对她的诱惑力。另一方面,和她的邻居一样,赫蒂知道用不了多久,这座里面住着穷人的房子就会被买下来进行翻修了。 赫蒂在满七十岁的那个礼拜收到了标志着这个小小群体的末日的通知。他们有四个星期的时间去另找住处。 在一般情况下,像伦敦住房这样紧张——当然世界上到处都这样——这些人就要四散分开、各寻出路去了。但是由于市里的选举在即,这条街的命运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这条街上穷人无家可归的状况成了人们注意的中心,成了整个地区,甚至是整个城市的象征。街的一半是改建过的精美雅致的住宅,里面都是大把花钱的人,而另一半则是快要完蛋的房子,住着像赫蒂这样的人。 由于市议员和教会人员的演说,地方当局感到无法再无视这些重建计划的牺牲者们了。一个由失业救济官员、福利人员和房屋安排人员组成的小组访问了赫蒂居住的楼房里的住户。赫蒂,这个瘦削健壮的老妇人,穿上她在那个星期搜罗到的旧衣服中发现的一套大红毛料服,头戴一个黑色毛织茶壶保暖套,脚上穿了一双爱德华七世时流行的黑色带扣绊的靴子,靴子太大了,因此她走起路来拖着脚。她请他们到自己房间里去。尽管这些人对赤贫现象早已习以为常了,却谁也不愿意到房间里去,便站在房门口向她提出了以下建议:应该帮助她领到养老金——她为什么早不申请?——她和那所房子里的其余四个老太太应该搬到北郊市政当局办的一所养老院里去。这些老太太全都习惯了热闹喧嚣的伦敦,而且喜欢这种生活,她们虽然除了同意别无选择,但心情却很难过,闷闷不乐。赫蒂也答应了。前两个冬天已经搞得她浑身骨头酸痛难忍,而且常常咳嗽,总不见好利索。或许她比其他几个老太婆更属于城市型的人,因为她曾推着那辆装满了旧衣织物的破童车走遍了那么多的街街巷巷,对于伦敦的特点和爱好是那样熟悉,所以她对搬到一个“绿色田野环绕”的新家去最没兴趣。其实,要她们搬去的那所养老院附近根本没有田野,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这些老人们全都选择了这古老的歌词般的句子,仿佛它属于她们这种境遇的人,属于她们这些离死亡不远的老太婆。“再次生活在绿色的田野旁,太好了。”她们一面喝茶一面这样互相谈论道。 分配住房的官员来作最后的安排。赫蒂•彭尼法瑟要和其他人一起在两周之内搬家。由于拥挤不堪的房间里那唯一的一把椅子沾满了油污,而且那位年轻官员还怀疑椅子上有跳蚤或更糟的东西,于是他只坐在椅子边上,而且尽可能少吸气,因为屋内臭气熏天。这座房子里有间厕所,但已经坏了三天了,而厕所就在薄薄的一层墙的另一边。整幢楼都臭烘烘的。 这个年轻人十分了解住房紧张所造成的痛苦的程度,知道有多少被子女遗弃的老人得不到由当局照料余年的机会,因此他不能不感到这个骨头架子样的老太婆该庆幸能在他的养老院里得到一席之地,即使——他清楚实际情况,也感到惋惜——在那里面,老人被当作不听话的呆傻儿童对待,直到有幸死去。 但是,正当他对赫蒂说他们会派一辆搬运车来,把她和另外四个老太大的东西搬走,并告诉她只需带上衣服,“也许还有几张相片”时,他看见一个他原以为是一堆五颜六色的破布的东西站了起来,把它的毛蓬蓬的姜黄色的黑爪子放在了老太婆的裙子上。赫蒂今天穿的裙子是用别针别住围在腰上的一块印着大红和粉红色玫瑰花的提花窗帘,她喜欢这块窗帘布的花样。 “你不能把猫带去。”他机械地说道。他常常得说这句话,他知道这话会引起多大的痛苦,所以一般都说得尽量婉转,不过这次他丝毫没有思想准备。 这时的蒂贝看上去像在雨水和泥泞中缠结成一团的旧毛线,由于在一场恶斗中撕裂了一条肌肉,它的一只眼睛永远半闭着。一只耳朵发育不全,腹部一侧有一片地方一根毛也没有,上面有块厚厚的伤疤。有一个对猫深恶痛绝的人用对付其他猫的办法对付蒂贝,用气枪给了它一枪,伤口两年才长好。而且蒂贝浑身发臭。 不过,蒂贝并不比它的女主人更臭。这老太婆直挺挺地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睛闪着怀疑和敌视的光,盯着从市政局来的这个干净整洁的年轻人。 “这猫多大了?” “十岁了,不,只有八岁,它是只五岁左右的小猫。”赫蒂不顾一切地说道。 “看来,结果了它,别让它受罪,倒是为它做件好事。”年轻人说。 这位官员临走时,赫蒂什么都同意了。几个老太太中只有她有猫,别人有的有小鹦鹉,有的什么也没养。养老院里是允许养小鹦鹉的。 她想好了主意,并悄悄告诉了另外几个老太婆。当搬运车来拉她们、她们的衣服、相片和鹦鹉时,她没有在场,别的老太婆们替她撒了个谎。“啊,我们不知道她到什么地方去了,亲爱的,”老太婆们一次又一次地对漠不关心的司机说,“她昨天晚上还在这儿来着,不过她倒是说起过要到曼彻斯特找女儿的。”就这样,她们离开那儿,到养老院等死去了。 赫蒂知道,当把房子搬空翻修的时候,往往可能空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她打算在这所房子里住下去,等工人来了再说。 这是个温暖的秋天。这辈子她第一次像她的吉卜赛祖先一样生活,不像有身份的人那样在一所房子里的一间屋子里上床睡觉。她和蒂贝一起蜷缩着,坐在离原来住的那所房子两个门远的一所空房子的门廊里过了几夜。她准确地知道警察什么时候来,以及应该在长满荒草的花园的树丛中的什么地方藏身。 正如她估计的那样,楼里毫无动静,她便搬了回去。她砸碎了后窗上的一块玻璃,这样蒂贝就可以自由出入,不用她去开大门,也不用老开着一扇窗子引人起疑,她搬进了顶层靠后的一间房间里,每天早早出去,白天推着装着旧衣裳的童车在街上过。夜晚她在地板上点一枝昏暗的蜡烛。厕所仍没修好,她就在二层楼上放一只桶,每晚偷偷地拿出去倒在白天满是游船和钓鱼人的运河里。 在这段时间里,蒂贝给她叼来过好几只鸽子。 “啊,你真是只聪明的小咪咪,蒂贝,蒂贝!啊,你真聪明,真聪明。你知道眼下的情况,是吧,你知道怎么躲过他们的耳目。” 天气变得很冷,圣诞节来了又去了。赫蒂的咳嗽病又犯了,大多数时间她都埋在大堆毯子和旧衣服下面打盹。夜晚她注视着烛光在地板和天花板上抛下的影子——窗框不严,往里灌风。有两次流浪汉在大楼底层过夜,她听见他们被警察赶走。她不得不走下楼去查看一下警察有没有把猫进出的破窗子堵上,他们并没堵。有只画眉鸟飞了进来,飞不出去,撞死在屋子里,她把毛褪了,在烤盘上用地板的碎块点起火来把鸟烤熟了。不用说,煤气早就切断了。她一向胃口不大,因此当她在大堆旧衣服下小憩期间只吃了点干面包和奶酪时,她并不惊慌害怕。她很冷,但也没有去多想它。外面到处是褐色肮脏的半融积雪。她回到自己的窝里,心想不久寒潮就会过去,她就又可以去做她的买卖了。有的时候蒂贝钻到她的衣服堆里来,她便紧抱着它温暖的身体,“啊,你这只聪明的猫,你这聪明的老东西,很会照顾自己,是吧?是的,我的小乖乖,是的,我的小宝贝。” 然而,一月里正当她又能起来走动、地上的积雪暂时化尽、但冬天只不过刚刚开始的时候,她看见施工人员的卡车停在了楼外,两个人往下卸他们的工具。他们没有进到楼里,他们在第二天才动工。到了第二天,赫蒂和她的猫、她那堆满衣服的童车以及她的两条毯子早已无影无踪了。她还带走了一盒火柴、一枝蜡烛、一个旧平底锅、一把叉子、一只勺、一个开罐头刀和一只捕鼠夹。她非常讨厌老鼠。 大约两英里以外,在居住着许多阔佬、名人、知识界人士的汉普斯特德区的住宅和花园之间,耸立着三幢大空房子。几年前,有一次她乘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了这几所房子。她很难得坐公共汽车,因为她的荒唐的衣着以及她身上同时表现出的既是个蛮横好斗的老东西也是个顽皮的稚童这两个方面惹人议论,招来好奇的目光。这个污脏不堪流浪街头的老太婆越上了年纪,身上强烈的、非要人依她不可的幼稚劲儿就越厉害。这种大杂烩实在是太够呛了,在她身边实在令人不快。 她担心“他们”可能已经把那三座房子翻修好了。但是没有,它们依然耸立在那里,太破旧太危险了,连流浪汉都不去住,更不用说伦敦那支浩浩荡荡的无家可归的穷人大军了。整幢楼没剩下一块玻璃,底层的地板大部分没有了,只留下零星的几块地板和伸出的木板条悬架在积满水的地下室上面。天花板碎成片片,房顶也摇摇欲坠了。这几所房子就像轰炸后残留的建筑物。 但是在一个寒冷阴暗的黄昏,她把童车拉上了摇摇欲坠的楼梯,小心地在三楼的一间房间里四处走动。地板很不结实,有个大洞,一直通到房子的最底层。从洞口向下看就像往井里看一样。她举着一枝蜡烛察看墙壁的情况,这部分基本上是完整的,她还发现一个从窗子刮进来的风雨打不到的角落。她就在这个角落里安下了家。在张着黑洞洞大口的窗子外面长着一株美国梧桐,挡住了二十码以外大路上的视线。在童车上堆着的大堆衣物下窝了一路的蒂贝跳下车来蹿出房间消失在荒草堆里,捕捉野物充当晚饭去了。它吃饱了以后高高兴兴地回来了,看来还挺愿意被赫蒂用硬邦邦的瘦骨磷峋的老胳膊抱在怀里。她现在已经养成习惯,专心守着等它捕食以后回到家里来。因为这咪咪叫的一堆毛茸茸的、温暖的皮毛包着的骨头似乎确实能暂时减轻风寒在她骨头里种下的永不止息的酸痛。 第二天,她卖掉那双爱德华七世时流行的靴子,得了几先令——现在又时兴这种靴子了——然后买了一大块长面包和一些碎咸肉。在离她自己安了家的那个角落相当远的另一个角落里,她掀掉了几块地板,生了一堆火来烤面包和碎咸肉。蒂贝捉来了一只鸽子,她把这也烤了,不过烤得不怎么好。她怕火蔓延开,把整个地方烧掉,她也怕炊烟暴露自己,引来警察。她只好不断地压火,结果鸽子还带着血丝,一点也引不起食欲,最后让蒂贝吃了大半,她感到心里很乱,提不起精神来,不过她认为这是因为在春天到来之前她还面临着一段漫长的冬天的缘故。其实她是病了。她试着出去做了两次买卖,想挣点钱养活自己。后来才承认自己病了。她知道自己的病还不危险,因为她曾经几乎一病不起过,那种冷漠、无精打采,什么都无所谓的感觉,她是辨别得出的。但是她浑身没有一根骨头不酸痛,头也痛,咳嗽得比什么时候都厉害。不过,即使在那个雨夹雪的一月天气里,她仍然不认为自己受了多少冻。她一生从来没有在一间烧得暖暖和和的房间里居住过,从来不曾有过一个真正温暖的家,即使当她住在当局盖的公寓中时,也不曾有过。那些公寓里有电暖炉,但她家为了省钱,除了在极冷的寒潮期间从来也不用。他们往身上一层又一层地加衣服,或者早早就上床睡觉。但是她也确实知道,现在要不让自己死掉,她就不能像平时那样不注意御寒。她知道她必须吃东西。在那间四面透风的房间里,有一个比较干燥的角落,离那个张着大口任雪和冷雨往里飘落的窗子也稍稍远些,她又在那给自己安了个窝——她最后的一个窝。她在瓦砾堆里找到了一块塑料布,把它铺在最底下,这样潮气就上不来了。然后她在塑料布上铺好她那两块毯子,又在毯子上堆上那大堆旧衣服。她真希望自己再有一块塑料布盖在最上面,但是她没有,只好用报纸代替。她吃力地把自己安顿在这大堆东西中间,手边还放了一块长面包。她打盹、等待,一点点地啃着面包,望着雪片轻轻地飘到房间里来,蒂贝坐在从衣堆里伸出来的那张发青的老脸旁边,还伸出一只爪子去碰碰她的脸。它咪鸣咪鸣地叫着,十分不安,然后冒着清晨的严寒跑了出去,叼回一只鸽子。猫把这只仍在微微挣扎扑腾的鸽子放到老太婆旁边,但她很怕爬出她的衣服堆,她好不容易才把它悟得有了点热气并保持下来。真的,她不可能爬出来,再花那么长时间去从地板上掀起更多的木板片,生上火,把鸽毛摘净再把鸽子烤熟。她伸出一只冰冷的手抚摩着猫。 “蒂贝,老伙计,那么,你是为我弄来的鸽子,是吗?是这样的,对吗?过来,钻到被窝里来……”可是它不愿意钻到她的被窝里去。它又咪呜咪呜地叫着,把鸽子往她身边推。鸽子这时已经软塌塌地死了。 “那么你吃了吧,你吃吧,我不饿,谢谢你,蒂贝。” 但是它对死鸽子一点也不感兴趣。它在把这只鸽子叼来给赫蒂之前已经吃过一只了。它吃得很好。尽管它浑身的毛缠结在一起,伤痕累累,一只黄眼睛只能半睁着,它终究还是一头结实健壮的猫。 …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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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走着走着,我们会在另一处相见

我是被那段话炸出来的: 父母最大的感伤,莫过于看着家里面孩子的生活的迹象一点点消失,洗漱台上不再摆着他的牙刷,阳台上不再晾着他的衣服,饭桌上少了一副碗筷少了一个不能倒酒的杯子,听见有人在身后喊爸爸\妈妈时猛然回头却只是茫然张望。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的《目送》啊,说的多残酷,莫名地戳中了泪点。出租车上,我抬头看车窗外,生生地将眼泪憋下去了。窗外的一辆公交车上,一车无聊的乘客和我大眼瞪小眼,心里估计在嘀咕,这个傻姑娘,眼睛这么红,估计刚失恋。 心里的小情绪就这么被扯开了,好烦,说些什么吧,那就说分离吧 小时候离开姥姥家,一步三回头地下楼梯,下到大门看到姥姥小小的身子探出来跟我招手,就开始扁嘴巴哭。妈妈问,你哭什么,我抱着小兔宝宝吸鼻子,我想姥姥。 小学毕业那年,大家闹哄哄地拍完了毕业照,哗啦啦地写完了同学录,呼啦啦地上了各自的初中。然后偷摸摸地和好朋友们通着信,然后悄悄地没有了音信。 初中毕业那年,操场上放着悲伤的歌曲,大家都哭了,上去签名字的时候,手抖得签不上,校长笑着对我说,不要哭,爱哭的小姑娘。老师们一边吸着鼻涕一边签着临别留言,我们红着眼圈淌着鼻涕咧着嘴还要跟老师们合影,各个照的像鬼画符。 高中毕业那年,全家人给我饯行,爸爸站起来致辞却端着酒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站起来感谢各位家人也说不出来话。下面的舅妈舅舅都说别说话了喝了这杯就坐下吧。高高兴兴的送别宴吃的惨兮兮的。 大三这年看大四的学长离开。他们就站在我们的楼下,唱着歌喊着楼,歌唱着唱着就走调了,楼喊着喊着就哑了,然后变成了说不清的声音,然后他们就搂着彼此哭,再然后,他们都走了——也许去喝酒了。我和闺蜜在楼下的烤串店吃东西,她说,我们明年也这样了,想都不敢想,我说,不敢想就别想。 《三国演义》开篇便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想必罗先生是个理想主义者,还是李宗盛说的实在:我眼见的都是合久的分了,哪见过分久的合啊…… 九把刀说,人生便是一场又一场地战斗。人生哪止一场场的战斗,还有一场场的分离,一遍遍的眼泪,一次次的告别——在飞机场,在校园,在坟墓。 中学的时候我喜欢梁实秋的那句“你要走,我不送你. 你要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都去接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等待,用执念填补惨白的青春——你要走?好啊,我等你啊,你要去很久?没关系啊,我等你啊。然后听这话的那个人就笑。然后,那个人就不见了。 长大了我才明白,那个人,他需要等待,但他不需要我这个人的等待。呵,多残酷啊,是不?我还发现,长大了的人什么都变得珍贵,包括时间,包括感情。这些珍贵的东西让人不能在原地等待,而是一步步沿着另一条轨迹走开——这些并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而是时间。岁月神偷啊,偷光我们的选择后还在恬不知耻地走着,也终于明白了小时候的《匆匆》——太阳它有脚啊。 和同学说到了毕业去向的问题,他问我要不要留北京,我很确定地回答,我要回家。他立刻表现惋惜,真希望我的朋友们都在北京发展。我笑笑说,嗯,我再想想。有时候觉得离开家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一段时间真是个错误,像一个生淮南的桔连根拔起植到了淮北,在一切指标趋于正常的时候又将其连根扯起移植回去。可能是扯得方式过于粗暴,主根还在,但扯断了很多小经络,可能许多的联系都因为这一扯变得杳无音讯——谁说朋友是自己选择的呢,即使在交通如此发达的今天,地域仍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哪个朋友会乘飞机漂洋过海来,只为和你喝一杯咖啡呢?真应了《前度》里的话:不是身边的不是最爱的,而是最爱的已经不在身边了。 人说,飞机场的安检附近是承载最多眼泪的地方。再见不再见,要走不要走,分离不分离,目送不目送,分分合合都在这里进行,想必天天见证离别的机场安检人员的心理素质也不比天天见证生死的医生差。从第一次被父母目送离开后,我就下定决心,不要送人,也不想被人送了——人虽然背后不长眼睛,但脊柱也掌控着神经这话我是信的——被人盯牢的感觉从后脊梁一直顺到大脑,然后大脑里一个叫做相思的东西催着泪腺生产新产品,腿也会越跑越快希望赶紧甩掉这该死的目光。 也许以后,我送人便是送到机场门口,把这人的行李丢出来,盯着这货的眼睛说,再见。然后一溜烟地跑掉,一边跑一边还想,我不能在原地等你了宝贝,我也要迈开大步走向新生活,也许走着走着,我们会在另一处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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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黑帮生活记录,一个外国记者跟黑帮经过很长时间谈判才被允许跟随拍摄

在日本,加入黑帮是一种合法的生活方式。2010年底,日本黑帮注册成员为78600人。通体纹身、纪律严明、公开活动,这个庞大群体在给人残酷和冷血的印象之外,也在恪守自己的“江湖道义”。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承认黑帮合法性的国家,只要黑帮在制定的法律下活动,就发给其合法准证。日本警视厅每年都会发布白皮书,详细列出日本黑帮的数量和具体成员人数。2010年底,日本22个黑帮组织共有78600名成员。图为2009年,东京歌舞伎町,黑帮组织进行年度“团拜”。他们西装革履,集体出动,在自己的地盘上跟每一个人问好。“街上弥漫着一种微妙的气氛,混合着尊敬,恐惧,愤怒,不知所措以及羡慕。” 作为日本社会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下至赌博卖淫,上至政治斗争,许多层面都能发现黑帮组织的身影。旅中日籍作家加藤嘉一说: 黑社会的谋生方式是在法制和人制之间找到了第三条路,他们在整个社会中扮演一种协调人的角色,虽然其存在方式相当敏感,但却必不可少。日本也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黑帮甚至多次充当了救灾先锋的角色。图为一间黑帮会所的监视器上显示出门外的画面。 日本黑帮都声称自己是继承了“武士道精神”的侠义组织,他们也很讲“江湖规矩”。日本社会所推崇的一些品质对其有重要意义,包括“义理”,即要求报仇的道义责任;或者“人情”,即富于同情心以及保护普通老百姓的能力。图为经过10个月的努力后,摄影师终于获得拍摄许可,黑帮成员递来了象征性的协议。 舍弟、干部、若头,呈金字塔结构。此外,各地区还有各地区的头目、副手、顾问以及众多的普通会众,这让日本黑帮的结构更加复杂。有的黑帮家族的结构有所不同,是由小帮派结成的联盟。图为一名黑帮成员指出其在帮派中的排行。 纹身在日本一直被视为禁忌,而日本黑帮却有其深厚的纹身传统。1720年开始,日本将纹身正式作为对犯人的惩罚方式,此后,越来越多带有纹身的“社会遗弃者” 因为丧失了社会地位,开始拉帮结派成为犯罪组织。为了掩盖身上的耻辱,他们会在身上纹上更多的装饰,慢慢发展成纹身艺术。现在,纹身成了黑帮成员的一种标志,骇人的通体纹身也成了帮内地位的象征。图为一名黑帮成员展示他的纹身。 图为一名黑帮高级头目在纹身。这名纹身师是日本现存不多的纹身大师之一,他不接待普通的客人,即便黑帮老大,也要严格按照其制定的日程安排,无权决定纹身的内容。纹身师会通过谈话去了解你,决定你适合纹什么。传统的通体纹身总共要花费近100个小时,其采用的手刺方法也十分疼痛,且价格不菲,高达1万美元。 图为一名日本黑帮成员展示手上的纹身,除了传统的龙虎图案,他还在手指上纹了卡通图案。 日本黑帮成员年平均收入为500万至600万日元(约合40万到50万人民币),跟工薪阶层没有太大差别。由于是暴力团体,他们不纳税。图为一名黑帮司机在车内等待老大。 日本发达的色情产业由黑帮一手打造。位于东京新宿的歌舞伎町是亚洲最大的红灯区,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集了上万间酒吧、成人俱乐部、情人旅馆等,被称为“欲望的迷宮城市”。在日本人眼中,歌舞伎町也是黑社会的代名词,町内黑帮事务所约上百家,活跃的黑帮成员达1000多人。图为黑帮成员聚集在自家俱乐部门前。 新宿每年11月都会举办盛大的节庆活动。此时,黑帮成员将出面向附近的红灯区商家收取保护费,老板们交钱以确保来年“事事平安”。黑帮成员甚至会通过电子邮件与“客户”沟通,并在电脑中建立账目档案。图为一家脱衣舞酒吧中,一位舞女在表演中叼起一张插在黑帮成员腰间的钞票。这个酒吧略有不同的是,舞女会先和客人喝酒聊天,然后根据客人的魅力选择与谁上台进行表演。 在日本,警察一直容忍适当的帮派活动,双方都在努力维护一种默契。如果有人在日本街头寻衅滋事,黑帮成员通常会在警察赶到之前处理闹事者;如果发生了谋杀案,黑帮也会尽力调查,把凶手交给警察。每次扫黑前,黑帮高级成员都会提前回避。考虑到警方的面子,他们通常会留下几只枪,方便警察“没收”。图为歌舞伎町,日本传统的节日夜晚,黑帮成员在街区巡逻。 在黑帮文化中,切指的意义在于“道”,即犯了错一定要自己承担,也表示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黑帮成员断指后从此无法握紧刀剑,更需要依附黑帮来生存。如今这一现象仍广泛存在,犯错者要在老大和其他成员面前切下小指,然后用布包好呈上,以表谢罪。图为一名黑帮高级成员展示其断指。 除了要应付警察,日本黑帮更大的威胁在于同行的竞争。为了抢地盘,火并的现象时有发生,黑帮高层经常遭绑架或到暗杀。图为几名黑帮成员保护老大下车。 日本人喜欢泡澡泡温泉,但游泳池、温泉,健身俱乐等门口总是挂着一块警示牌,用日文和英文同时写着:“纹身者不得入内”。这等于间接拒绝了黑帮,所以黑帮成员总是包场洗浴。图为几名黑帮成员在洗浴。他们会先在小隔间里把自己擦洗干净,然后才去中间的水池中泡温泉。 两位黑帮高级头目在喝咖啡。不仅咖啡厅需要清场,保镖就坐的位置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精心安排的。画面右边的年长者刚从监狱出来不久,他坐了23年牢。 除了严格的帮规,日本黑帮也对成员们进行人权保护。每一个黑帮都有专用律师团,成员也被要求学习法律,避免惹上麻烦。警方曾发现一张测试黑帮成员的问卷,最后一题是:“在进行的所有活动中,你最应当做的是什么?”附带的标准答案是:“报告给老板,并向老板请教。”图为两名刚出狱的黑帮成员感谢前来迎接的社团同僚。 1992年起,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政府的严厉打压,许多黑帮转手从事洗钱、诈骗存款等勾当,获取利润后又开始投资股票、建筑、房地产业以及媒体、娱乐业等新兴行业。一些黑帮组织还注册了合法的公司,其运营方式和普通企业相仿,各个部门经营不同业务,还要定期举行理事会。日本黑帮实质上已成为日本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图为黑帮成员在办公室内开会。 随着黑帮的活动的国际化和专业化,他们十分看重对成员的培训,“优秀成员”甚至会被派往海外留学。图为秘密训练营地,黑帮新成员清晨5点在海边练习冥想。 他们的教练是一位刀术大师,精于军事,曾在80年代的第一次阿富汗战争中训练“圣战者”。他负责训练这些黑帮新手练习冥想,徒手搏击,使用匕首以及保镖技能。图为在秘密集训营里,黑帮新成员们在学习刀术。 一名黑帮老大死后,组织为其举行了一场日式传统佛教葬礼,超过250名成员列队迎接祭奠者。每当有人前来叩拜,他们会一同鞠躬。 葬礼上,每名黑帮成员都会佩戴白花,上面写着他们在黑帮内职位。 在黑帮老大的葬礼上,不同派系的成员前来致敬悼念。 黑帮老大躺在棺材中,他死于中风。 经过近两年的接触,摄影师说,日本黑帮的社会角色不能用“非黑即白”来概括,而是处于一种灰色地带。他们会严肃地思考自己是谁,分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日本第一大黑帮山口组离警局不过100米,门口有一个醒目的标志牌,上面写着:我们不允许使用童工,不卖毒品,也不乱扔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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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悍匪档案,简直就是传奇~!

1.呼兰大侠(此案至今未破,无法确认该人的真实姓名。) 1986年3月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 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一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 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警察队的3个警察,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间,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警察37人、武警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 一时间,整个黑龙江省的警察,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公安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 呼兰县公安局某退休领导,曾扬言,“别说抓到凶手。谁能提供凶器(那把匕首)的线索,我个人,悬赏10万元!”同年9月26日,这位领导惨死家中。凶手,用匕首,在墙上留下一行字,然后,将匕首扎进墙里,“杨局长,你太令我失望了。这把刀,还是留给你们作纪念吧!” 从此,呼兰大侠,销声匿迹,弃刀归隐。   2.田明建(绰号:枪神) 1964年9月20日 河南省淮滨县张庄(还有一种说法是息县夏庄) 那天,乌云密布,暴风骤雨。一道厉闪划破长空,“咔嚓”一个炸雷——枪神出世。 对于农村出身的、毫无关系和背景的穷苦百姓来说,要想出人头地,只有走一条路——参军。 田明建,17岁那年入伍参军,那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摸枪。当枪分发到新兵的手上时,所有的新兵都很兴奋,只有田哥表现得很平静。他抚摸着那支枪,仿佛它不是枪,而是一个人、是一个老朋友,他甚至幻想着与枪进行语言交流,“不要再叫了,不再叫了……”战友调侃他,“你听见,枪冲你叫唤了?”“它是想跟我说话。”,田哥正颜厉色地解释道。 1981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 新兵实弹射击考核 田明建的成绩最差。击发10枪,9枪打空,未击中标靶,仅有一枪正中靶心。教官很疑惑,“那一枪是蒙的?太巧合了吧?”,于是,便让田哥再试一次(又打了10枪)。结果,10枪均未击中标靶。 那教官,先是狠狠地踹了田哥两脚,然后,出于好奇,不由自主地走近标靶,欣赏着罕见的标准神射。这一看,还真就看出了门道。原来,田哥的第一枪,正中靶心。随后的19枪,从一枪击出的弹洞穿过。教官,以老年痴呆般的表情,傻傻地盯着标靶,眼都不眨的看了许久,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才!” 当时兵役的是四年制。也就是说,四年内得不到升迁,就自动退伍。由于,田哥的军事素质极高、个方面成绩优异(尤其是枪法),所以,受到恩师赵涛波(那个教官)的提拔、重用,被保送西安陆军学院深造。从此,一步登天,实现了从士兵到军官的质的飞跃。 1988年6月,田明建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西安陆军学院。同年7月,被调往号称“地上最强”的精锐部队就职,担任北京卫戍区第三师中尉。 此时,田真人的枪法,已达到了化境。自创一招“双龙奔月”,技压群雄,天下无敌! 双龙奔月: 81式步枪,7.62mm钢芯子弹,速度750m/s;54式手枪,同是7.62mm子弹,速度420m/s。 左、右手,各拿54式手枪和81式步枪。第一枪,由54式手枪击出;第二枪,由81式步枪击出。第一颗子弹射出,随即,第二颗子弹射出,击中第一颗子弹的尾部,两弹前后串连、先后正中目标。 这样一个,技术过硬、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幸福、婚姻美满的青年军官,为什么会叛兵为匪呢? 因为,希望。希望破没,就等于是绝望。人在绝望的时候、在对生命没有任何留恋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他有三个心愿: 1、希望,他媳妇能再怀孕,生个儿子。 2、把家属,从农村老家,接到部队随军,以解相思、牵挂之苦。 3、在事业有一番作为。 可以说,他的一生,都在为三个目标而奋斗。但,他的希望,在同一天,完全破没。 1994年9月19日,发生了两件事: 1、他怀孕7个月妻子,被当地计生办强制做人流手术,导致一尸两命(是个男婴)。 计生办的说法是,“执行计划生育政圞策。”但,田哥他媳妇,生的第一胎夭折,这次生的是第二胎。由于,计生办主圞任王兴业与田的父亲,个人之间有过节,所以…… 2、田哥,为人忠厚、正直(不贪污、受贿、同流合污),所以,他与其他军官,尤其是高级军官的关系很紧张。 …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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